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7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施清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
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
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8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持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与新施行的法律法规相
关条款的一致性,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并参考《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逐项表决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第 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
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制度全
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区别
不同类型关联方逐项进行了讨论、审议: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施清岛先生及其配偶冯建英女士,
以及施清岛先生控制的江苏中纺联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施清岛先生、吴谨造先生、吴谨卫先生、施梓钜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沈卫锋先生之弟沈卫平先生及其近
亲属控制的平顶山市锦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市华亚织造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市庆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华美纺织品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以及
公司董事沈俊超先生配偶的母亲赵培英女士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沈卫锋先生与
沈俊超先生为父子关系。
关联董事沈卫锋先生、沈俊超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联营企业江苏合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
子公司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持有 49%股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联营企业浙江英瑞特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
控股子公司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持有 30%股份)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公司董事沈俊超先生担任浙江英瑞特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关联董事沈卫锋先生、沈俊超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联营企业嘉兴市梅里热源供热有限公司(公司及公
司子公司合计持有嘉兴市梅里热源供热有限公司 49%股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9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担保计划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
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担保计划总额范围内调整部
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
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
告编号:2025-09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