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铁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铁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流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铁流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 17,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6,581.66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8 月 6 日
股 , 每 股发行价 格 为人 民币 10.39 元,扣 除发行费 用后, 募集资 金净额 为
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会,同意将募投项目“高端
农机传动系统制造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募集资金调整后投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结项名称 是否结项
资总额(万元) 金额(万元)
高端农机传动系统制造
注1
中心项目
注 1:包括支付尚未到期的承兑汇票金额。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募集资金承诺
原计划结项时 募集资金实际使 节余募集资金
结项名称 使用金额(万
间 用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元)
年产 60 万套电机
注2
轴等新能源汽车核 2,484.89
心零件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 2,484.89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 补流,2,484.89 万元
注 2:金额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和未到期承兑汇票、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尚
未赎回的理财金额,实际金额应以专户转出金额为准。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60 万套电机轴等新能源汽车
核心零件项目”已完成建设,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 2,484.89 万元,
因承兑汇票 54.41 万元尚未到期、合同尾款及质保金 507.16 万元支付周期较长尚
未支付,待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以自有资金支付,支付金额计
入“年产 60 万套电机轴等新能源汽车核心零件项目”最终投资总金额。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
资金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子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
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采购
了更具性价比的设备,进行工艺优化,严格控制项目成本支出,合理地降低了项
目实施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二)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为
(三)前期公司以收到的承兑汇票 54.41 万元进行项目结算,该部分承兑汇
票尚未到期,待到期置换后计入项目最终投资总金额。
(四)由于目前 507.16 万元的部分合同尾款或质保金支付周期较长,尚未
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
目“年产 60 万套电机轴等新能源汽车核心零件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无异议,在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实施。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