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37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
年 12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截止 2025 年 12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上述提案的投
票结果,关联股东还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
原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且需在 2025 年 12 月 25
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公司不接受电话、邮件登记。
联系人:杨华
电 话:0512-58987088
传 真:0512-58682018
地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大厦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21562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