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航: 中国国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0 18: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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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二五年十二月
            会 议 须 知
  为确保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或“中国国航”)股东在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依法行使权利,
保证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制定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
事规则》规定,认真做好本次会议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在会议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公司股东出席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
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四、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操作
方式请参照本公司发布的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五、本次会议审议表决后,应对议案做出决议。根据《公
司章程》,本次会议第1、7、8、9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
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
               I
半数通过;本次会议第2、3、4、5、6、10项议案为特别决
议案,需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
空(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应对第2、3、4、5、6、
  六、本次会议指派一名会计师、一名律师、两名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清点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
票,并结合网络投票的结果最终公布决议案的表决结果。
  七、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联系。
              II
                 会 议 议 程
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11:00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天柱路30号国航总部大楼C713会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 刘铁祥先生
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报告与会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情况和会议合法
性情况。
    三、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III
分析报告的议案
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协议暨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就措施作出承诺的议案
划的议案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休会。
  五、宣布会议现场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
为准)。
  六、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IV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
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
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和
有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后,确认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条件。
  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方案内容具体如
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
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 A 股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经
上交所审核通过、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
机发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中国航空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集团”)和中国航空资本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控股”),中航集团和中航
控股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 A 股股票。
                         其中,
中航集团拟认购不低于人民币 50 亿元;中航控股拟认购不
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
  中航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航控股为中航集团全
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中航集团和
中航控股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构成与公司
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
审批及披露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七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价格为 6.57 元/股,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计算结果按“进一法”保留两位
小数)。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
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 = P0 - 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 = P0 / (1+N)
  两项同时进行:P1 = (P0 - D) / (1+N)
  其中,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数量将相应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数量以
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金额或发行的股份数量因监管
政策变化或发行审核、注册文件的要求进行调整的,则本次
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作相应调整。在该等情形下,由公司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中航集团和
中航控股通过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发行对象所
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
锁定安排。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
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则
上述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
     发行对象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获得的发行人
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将在
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
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届时的
持股比例共享。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人民币 200.00 亿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
集资金净额拟全额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
月。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
整。
     中航集团公司、中航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应对本项
议案第2.01-2.10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中航集团公司、中航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应对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
  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中航集团公司、中航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应对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
  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中航集团公司、中航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应对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
  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六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A股股票
     认购协议暨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
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A股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连)交
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中航集团公司、中航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应对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
  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七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就措施作出承诺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就措施作出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九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
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十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工作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围内处理有关本次股票发行方案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具体决定本次股票发行的发行规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
期、发行数量、终止发行、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
获得批准及注册的全部事宜,制作、准备、修改、完善、签
署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全部文件资料,批准及处理与本次
股票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发出股东通函及其
他有关的公告及披露文件);
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授权董事
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
(包括对本次股票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
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
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股票发行事宜;
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
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包括但不限于
认购协议、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其项下的完成交割所需的
其它应予签署的文件、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事宜并递交相关文件;
修改《公司章程》关于注册资本、总股本等相应条款,以及
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的各项登记、备案手
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无需另行召开
股东会;
宜。
  同意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上述授权后,直接转授权予公
司董事长或副董事长及其授权的人士办理上述事宜,即股东
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公司董事长或副董事长即时获得前述
董事会转授权,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董事长或副董事
长可另行转授权其他人士。
  上述各项授权事宜自公司股东会批准本授权议案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中航集团公司、中航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应对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
  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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