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专户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亚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华亚智能拟注销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证监许可[2021]548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为 1 元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0,0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81 元,共募集
资金人民币 396,2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6,609,200.00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9,590,8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3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
专款专用。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与商业银行(即: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黄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与节余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
合计 34,959.08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4,959.08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847.89
减:募投项目支出 26,870.93
其中:前期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5,845.33
本期使用募集资金 1,025.60
加: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2,459.48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072.91
募集资金余额 3,626.83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626.83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对应项目
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精密金属结构件扩建项
苏州相城支行 目
募集资金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对应项目
金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精密金属结构件扩建项
苏州苏相合作区支行 目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埭 精密金属制造服务智能
支行 化研发中心项目
合计 / 3,626.83 /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精密金属结构件扩建项目”
及“精密金属制造服务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事项已实施完毕。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保证金支付期限较长,
为便于账户管理、资金支付等工作,公司将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首次公开发
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626.83 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实际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
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支付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保证金。上
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
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长远
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存在变相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专户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
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及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将“精密金属结构件扩建项目”和“精密金属制造服务智能化研发中
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后续将
以自有资金支付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保证金。
因本次节余募集资金高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的 10%,因此该
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
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订)》
(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
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
集资金专户注销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周 祥 陈辛慈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