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5-039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
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募投项目结项后,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 42,254.04 万元(最终实
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活动。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
)
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进
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 42,254.04 万元(最终实际金
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保荐人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对本事项出
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公告如下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2 号)核准,成都
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8,900,5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全部到账,德勤华永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
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9)第 00581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
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成都市绕城高速
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或“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
),具体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概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资金金额
合计 185,067.91 90,596.61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
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
,项目募集资金存储及节余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5 年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存储方式 11 月 30 日账
户余额
成都燃气集团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 1001300000
活期存款 2,253.99
股份有限公司 司龙舟路支行 750871
成都燃气集团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成都永丰支行
结构性存
成都燃气集团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 1001439000 款(2025
股份有限公司 司龙舟路支行 041545 年 12 月 19
日到期)
合计 42,254.04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底,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成都市绕城高速
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毕,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 公司已 累计使 用募集 资金人 民币
募集资金剔除利息收入节余金额为 33,276.08 万元
(利
息收入为 8,977.96 万元,资金节余共计 42,254.04 万元)
,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未到期本金余额为 40,000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公开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
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 节余募集资
项目名称 利息收入
净额 集资金金额 金金额
成 都 市绕 城高 速天
然 气 高压 输储 气管 90,596.61 57,320.53 8,977.96 42,254.04
道建设项目
合计 90,596.61 57,320.53 8,977.96 42,254.04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募投项目计划投资与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成都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
,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高压燃气管道,长度约为 90.0Km,主要包括 4
段:(1)西北段:光华八线-川陕路,线路长度 30.2Km;(2)东北段:平桥门
站-三河场调压站-川陕路,线路长度 19.2Km;(3)西南段:光华八线-武
侯立交,线路长度 8.1Km;(4)东南段:平桥门站-锦江调压站-武侯立交,
线路长度 28.8Km。同时,为满足成都市供气和调峰需求,本次项目
新建平桥门站,改扩建三河场调压站,搬迁大丰调压站,新建沙湾调
压站、IT 调压站、锦江调压站、九江调压站,新建阀室 13 座及自控、
仪表,电气、通讯,以及给排水、消防等配套设施。项目投运后实现
供气和调峰主要功能。
截至 2025 年 11 月底,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
设项目已完成全线 92.66 公里燃气管道贯通、完成平桥门站建设、完
成改扩建三河场调压站建设、完成 13 座阀室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并
相继完成氮气置换与燃气置换工作,目前已全面进入投运阶段。项目
建成后将有效提升储气能力和成都市天然气应急调峰能力,保障经营
区域内供气稳定,特别是强化中心城区冬季供气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该项目的完成实现了主要建设目标与主体功能,并为推动成都市燃气
管网互联互通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主要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产生节余,主要包括以下原因:
展工程建设,截至目前公司预估待结算支付金额约 1.3 亿元(实际支
付金额以实际结算审核为准),由于结算周期较长,本项目结项后,
公司将合理进行资金安排,继续完成结算支付;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创新优化,公司在确保其核心功能与性能达标的基础上,成功实现了
建设成本的节约,提升了项目的整体经济效益;
复杂等因素有所延期。目前,建设用地征地已通过自然资源部门审核
并取得用地批复,现正在办理前置调查、规划条件通知书等土地前置
手续。公司研判认为,绕城项目主体功能已基本实现,能够基本满足
公司现阶段的输储气需求,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合理安排投入有序
推进附属设施建设,以进一步提升项目未来的输配能力;
的相关规定,立足项目实际,坚持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障
建设质量的同时,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推行精益管理与科学施工
组织,加强对各环节费用的管控与监督,合理调度并优化资源配置,
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实现了工程费用的合理控制。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实际经营状况审
慎作出的决策。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促
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募投项目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对上述事项
发表了明确意见,保荐人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
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 42,254.04 万元
(最终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作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七、保荐人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
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