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股份: 关于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0 17: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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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近日
收到总经理孙宪法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厘清董事长与总经理职责边界,更专注于履行董事长职责,领导董事会进行公司
战略规划及重大决策,申请辞去所兼任的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辞职报告送达公
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孙宪法先生仍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职务。孙宪法先生已开始与新任总经理进行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
的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宪法持有公司 63,356,348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18.16%,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其离职后仍将继续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管理持有的公司股份。孙宪法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孙宪法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地履行了各项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孙宪法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董事会近日收到副总经理张东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孙宪法先生
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并提名张东明担任总经理,根据公司治理相关规定,确保后
续任命程序规范,张东明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辞职报告送达公
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张东明先生仍在公司担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职务。其
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东明持有公司 8,500 股股份。其离职后仍将继续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件的有关规定管理持有的公司股份。张东明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事项。
  张东明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地履行了各项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张东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公司聘任总经理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孙宪法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
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张东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东明简历附后)。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张东明先生简历
  张东明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6 年 5 月,工商管理硕士,
烟台市人大代表。历任蓬莱民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民和股份董事会
秘书、董事、副总经理。2025 年 5 月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
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子公司山东民和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张东明持有公司 8,500 股股份(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买入);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
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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