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1 证券简称:青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5-050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根据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 2025 年 1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 月 15 日。
鉴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
确保本次发行相关事宜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
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 2027 年 1 月 15 日。除延长上
述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内容保持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