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达股份: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0 17: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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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 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上
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刘准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
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会召开的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以资
产抵押、担保、信用等方式,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的综合授信融
资业务(不含项目融资)
          ,以用于补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需
求,融资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
                   。预计申请授信情况如下:
                                     金额
  序号              银行名称
                                    (万元)
                   合计                  280,000
  以上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
国际信用证、出口押汇、进口押汇、银行保函等。
  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
求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借款期限与综合授信期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
的最终协议为准,自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
  提议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融资(包括但不限
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 2026 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公司
及子公司拟以存量机器设备售后回租或以新购机器设备直租开展总金额合计不超
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人民币 10 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 年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 2026 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的议案》
   公司关联自然人刘准先生、赵静珍女士拟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公司申请议案一中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及议案二中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
                      。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本次办理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授权决议的
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办理 2026 年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及开
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经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准、赵静珍已回避表
决,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17(二)规定,该议案可以豁
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 2026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
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怡达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怡达”)拟分
别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申请人民币 21,000 万元、17,000 万元、6,000 万元、6,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怡达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仓储”
                            )拟为珠海怡达
办理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
                                  。
  (2)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怡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怡达”)拟分
别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江北支行、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申请人民币 5,000 万元、5,000 万元、5,000 万元的
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为吉林怡达办理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
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
              。
  以上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
国际信用证、出口押汇、进口押汇、银行保函等。
  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的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
需求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担保期限与综合授信期亦以公司与银行签
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担保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协议等法
律文件。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38.50 亿元。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 10.39 亿元及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5.32%。
  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授信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外,未对其他主体
提供对外担保。且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怡达仓储共同为珠海怡达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公
司为吉林怡达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支持
了珠海怡达、吉林怡达的发展,并且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怡达拟以存量机器设备售后回租或以新购机器设备直租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拟向相关租赁公司申请总租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人民币 1 亿元)的融资,公司拟为吉林怡达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
                 。
  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的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
需求与租赁公司签订的最终租赁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亦以公司与租赁公司签订的
最终租赁合同为准。
  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担保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协议等法
律文件。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及开展融
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 202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
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怡达”
                             )拟向相关银
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为泰兴怡达办理银行授
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
                             。预计拟申请综合授信
的银行情况如下:
                                   金额
 序号               银行名称
                                  (万元)
                   合计                50,000
  以上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
国际信用证、出口押汇、进口押汇、银行保函等。
  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的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
需求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担保期限与综合授信期亦以公司与银行签
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担保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协议等法
律文件。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持有泰兴怡达 92.5%的股权,作为控股股东为泰兴怡达申请
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支持了泰兴怡达的发展,
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的其他股东虽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且亦未提供反担
保,但其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均处于公司的有效监管之下,经营管理风险处于公
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泰兴怡达未发生过逾期还款的情形,财务风险在可控范
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拟以存量机器设备售后回租或以新购机器设备直租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拟向相关租赁公司申请总租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含
人民币 9 亿元)的融资,公司拟为泰兴怡达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人民币 9 亿元(含
人民币 9 亿元)的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
  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的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
需求与租赁公司签订的最终租赁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亦以公司与租赁公司签订的
最终租赁合同为准。
  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担保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协议等法
律文件。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持有泰兴怡达 92.5%的股权,作为控股股东为泰兴怡达办理
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支持了泰兴怡达的发
展,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的其他股东虽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且亦未提供
反担保,但其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均处于公司的有效监管之下,经营管理风险处
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泰兴怡达未发生过逾期还款的情形,财务风险在可
控范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及开
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会议同意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下午 14:00 于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并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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