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 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贾亚军 ,已 充分 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
明,本 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保 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南通醋酸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熟 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具 有 5年 以上法律 、经济 、会计 、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本人 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
二 、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
求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
(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女 口
适用 );
(三 )中 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
(四 )中 共中央纪委 、中共中央组织部 《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 (离 )休 后担任 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如 适用 );
(五 )中 共中央组织部 《关于进 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 (任 职 )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如 适用 );
(六 )中 共中央纪委 、教育部 、监察部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
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如 适用 );
(七 )中 国人民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 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
的相关规定 (如 适用 );
(八 )中 国证监会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
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如 适用 );
(九 )《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 (理 事 )和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
管理 办法 》等 的相 关规 定 (如 适用 );
(十 )其 他 法律法 规 、部 门规 章 、规 范性 文件和 上 海 证券 交 易所 规 定 的情
形。
三 、本人具备 独 立 性 ,不 属 于 下列情 形 :
(一 )在 上 市公 司或 者其 附属 企业任 职 的人 员及其 配偶 、父母 、 子 女 、主
要社会关系 (主 要社会 关系 是指 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 的配偶 、配偶 的父母 、配偶
的兄弟姐妹 、子 女 的配 偶 、子 女配偶 的父母等 );
(二 )直 接 或者 间接 持有 上 市公 司 已发行股份 1%以 上或 者是上市公 司前十
名股 东 中的 自然人股 东及 其配偶 、父母 、子 女 ;
(三 )在 直 接或 者 间接持有 上 市 公 司 己发 行股份 sO/o以 上 的股 东或 者在 上 市
公司前五名股 东任 职 的人 员及其配偶 、 父母 、子 女 ;
(四 )在 上 市公 司控 股股 东 、实 际控 制 人 的附属企业任职 的人 员及 其 配偶 、
父母 、子 女 ;
(五 )与 上 市公 司及其控 股股 东 、 实 际控制人或 者 其各 自的附属 企业 有 重
大 业 务 往来 的人 员 ,或 者在 有重大 业 务往 来 的单位及 其控股股 东 、实 际控 制人任
职 的人 员 ;
(六 )为 上 市 公司及 其控 股股 东 、 实 际控 制人或 者 其各 自附属企 业 提供 财
务 、法 律 、咨询 、保荐等服 务 的人 员 ,包 括但 不 限于提供服 务 的 中介机 构 的项 目
组全体 人 员 、各级 复核人 员 、在报 告 上签 字 的人 员 、合 伙 人 、董事 、高级 管 理人
员及 主要 负 责人 ;
(七 )最 近 12个 月 内曾经具有 前 六项所 列举情 形 的人 员 ;
(八 )其 他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 认 定不具备独 立 性 的情 形 。
四 、 本人无 下列不 良记录 :
(一 )最 近 36个 月 内受到 中 国证 监 会行政 处 罚或 者 司法机 关刑事 处 罚 的 ;
(二 )因 涉嫌 证 券 期 货违 法犯 罪 ,被 中 国证监会 立 案 调查或 者被 司法机 关
立 案侦 查 ,尚 未有 明确结 论意见 的 ;
(三 )最 近 36个 月 内受到证券 交 易所 公开谴 责或 3次 以上通 报批评 的 ;
(四 )存 在 重大 失信 等不 良记 录 ;
(五 )本 所 认 定 的其他情 形 。
五 、本 人 不是过往任 职独 立 董事期 间因连 续 两次未能亲 自出席 也不委托 其
他董事 出席 董事会会 议被 董事会提 议 召开股 东会 予 以解 除职务 的人 员 。
六 、包 括 南通 醋酸化 工 股 份 有 限公 司在 内 ,本 人兼任 独 立 董事 的境 内上 市
公司数量未超 过 3家 ;本 人 在 南通 醋酸化 工 股份 有 限公 司连续任 职未超过 六年 。
七 、本 人具备较丰 富 的会 计专业 知识和 经验 ,具 备注 册会计 师 、 审计专 业
的高级职称 ,且 在会计 、 审计 岗位有 5年 以上全 职 工 作 经验 。
八 、本人 不存在影 响独 立 董事诚信 或者其他影 响任 职 资格 的情 况 。
本人 己经通 过 南通 醋酸化 工 股份 有 限公 司第 八届董事会提 名委 员会 资格 审
查 ,本 人 与提 名人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者可 能妨碍 独 立 履职 的其他 关系 。
本人 已经 根据 上 海 证券 交 易所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 上 市公 司 自律 监管指 引第
本人完 全清 楚独 立 董事 的职 责 ,保 证 上述 声 明真 实 、完整 和准确 ,不 存 在
任何虚假 陈述 或 误导成分 ,本 人完全 明 白作 出虚 假 声 明可 能导致 的后 果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 可依据 本声 明确 认 本人 的任 职 资格 和独 立 性 。
本人承 诺 :在 担任 南通 醋 酸化 工 股份 有 限公 司独 立 董 事期 间 ,将 遵 守法律
法规 、中 国证 监 会发布 的规 章 、规 定 、通 知 以及 上 海 证券 交 易所 业 务规 则 的要求 ,
接受 上 海 证券 交 易所 的监管 ,确 保有 足够 的时 间和精 力 履行职 责 ,作 出独 立 判 断 ,
不受 公 司及 其主要股 东 、实 际控 制人 或其他 与公 司存在利 害关系 的单位或 个人 的
影响。
本人承 诺 :如 本人任 职 后 出现 不符合 独 立 董事任 职 资格 情 形 的 ,本 人将 根
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
特此声明。
声 明人 :
年 月
泯 /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