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5-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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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
并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会议,于
均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及个别激励对象
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共计 3,997,028 股限制性
股票。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3,997,028 元。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3,322,333,344 股 减 少 至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
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
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
此处的总股本指的是完成 13,499,500 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后的实际总股本,但尚未进行工
商变更登记。
此处的注册资本指的是完成 13,499,500 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后的实际注册资本,但尚未进
行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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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
证明文件。
公司债权人如需债权申报,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
同、协议及其他凭证文件的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
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
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
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需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债权人债权
申报所邮寄的所有复印件,公司不承担返还的义务。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方式进
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债权申
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6 年 1 月 23 日
(2)债权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秣周
东路 8 号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办公电话:025-52600072
(5)邮政编码:211111
(6)特 别 提 示 : 以 现 场 方 式 申 报 的 , 接 待 时 间 为 工 作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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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签收日为准,邮件封面请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并于寄出时电话通知公司联系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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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