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九天: 关于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9 22: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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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5-067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
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
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9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45
人,其中合伙人 175 人,注册会计师 103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大信的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 家(含本公司)。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5 次、
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2 次。5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人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刚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质。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
具有较丰富的大型企业的年报审计工作经验,在尽职调查、IPO、上市公司报表
审计、央企(国企)年报审计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实务能力,近三年签
署的 IPO 审计报告有国策环保、柯美特等。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大
宏立、振华风光、成都华微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志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17 年成为注册会
计师,2017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具有较丰富的大型企业的年报审计工作经验、
证券业务工作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洪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于 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在大信
执业,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质量复核服务,长期负责证券业务项目
的质量控制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
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根据市场行情、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
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拟就 2025 年
度审计项目向大信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人民币 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
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对大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大
信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同
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
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聘请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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