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新能: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9 21: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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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新能       公告编号:2025-063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
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 6 名非独立董事(包含 1 名职工代表董事)、3 名独立
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裴振华先生、廖乃锋先生、王珩女士、刘德广先生、费
赟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沈同仙女士、徐莹女士、蔡秀玲
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其中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
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沈同仙女士、徐莹女士、蔡秀玲女士均已取得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其中徐莹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第七
届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候选人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合计比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按照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在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四、备查文件
  附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裴振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 年出生,毕业于中欧国际工
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就职于江苏省纺织研究所,先后在针织研究室、新
产品经营部工作。1997 年 11 月创办本公司,199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公司董
事长兼总裁,2018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裴振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147,626,883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17.77%,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裴振华先生与董事费赟超先生系翁婿
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
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廖乃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出生,毕业于中欧国际工
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经理职务;
现任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山东亘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宁德
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芯材料采购部副部长职务。
  廖乃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监
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王珩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出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
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
理硕士学位。1997 年 11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王珩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4,451,207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刘德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毕业于哈尔滨工业
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曾任天马微电子集团副总裁、康得新复合材料集
团事业群常务副总裁、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2023 年 3 月至今在本
公司工作,现任公司总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德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850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费赟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
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2015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投资部经
理,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费赟超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65,000 股,均为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归属股票。费赟超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裴振华先生之女婿,与其他持有公司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同仙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毕业于苏州大学王
健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社会
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苏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
员,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沈同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监
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徐莹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会
计学专业本科学历,长江商学院金融工商管理学位,持有国际会计师证书 AAIA、
澳洲会计师证书 IPA、基金从业资格等证书。曾任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副总监,布瑞克(苏州)农业智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普元电
力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监高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蔡秀玲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出生,毕业于福建师范
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曾任福建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学院
经济学系系主任,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蔡秀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监
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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