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洛阳科
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科创新材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4 号),
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方式为直接定价方式,发行价格为 4.60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 92,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83,483,836.09 元,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3,796,550.00
元,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13 日。截至 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105,800,000.00 元,
扣除承销费、保荐费 6,075,471.70 元后,以及其他发行费用 2,444,142.21 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280,386.0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 2-00042 号和大信验
字[2022]第 2-0005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了应对市
场需求变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募投项目由年产 1.6 万吨冶炼洁净钢用
功能复合材料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 6000 吨新能源电池材料用碳化硅复合材料生
产线项目。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投入进度
序 募集资金用途 变更前拟投资 变更后拟投资 累计投入募集资
(3)=
号 投资项目名称 金额 金额(1) 金金额(2)
(2)/(1)
年产 1.6 万吨冶
能复合材料
年产 6000 吨新
能源电池材料
用碳化硅复合
材料生产线
合计 97,280,386.09 99,281,843.62 55,144,622.18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元)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 招商银行洛阳分行营业
限公司 部
合计 - 46,380,476.62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闲置资
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投资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
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
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
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1)现金管理操作将严格遵循“额度控制、期限匹配”原则,仅对经科学测
算并预留充足项目建设及运营周转资金后的阶段性、暂时性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管理,且金额不得超过董事会/股东会授权额度。
(2)优先选择流动性极佳的产品,严格控制投资于固定期限产品的比例和
期限,确保产品到期日或可赎回日远早于募投项目下一阶段的资金支付节点,
实现资金安排与项目用款需求的无缝衔接。
(3)建立动态资金监控与预警机制,由财务部门与项目管理部门紧密协同,
实时跟踪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对现金管理账户资金余额及产品到期
情况进行时时关注,一旦发现可能影响项目用款的情形,将立即启动赎回程序,
确保项目资金需求绝对优先得到满足。
(四)现金管理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其
收益分配方式明确,主要为产品到期后一次性兑付本金及收益,收益按合同约
定方式结算(可能为固定或浮动收益)。投资范围严格限定于银行存款、国债、
政策性金融债、高信用等级金融机构(如 AAA 级)发行的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基
金等风险极低的货币市场工具及固定收益类资产。此类产品底层资产清晰透明,
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极低,且发行主体具备稳健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市场声誉,
能够充分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需求,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等相关规定。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
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和公司日常
运营所需。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
品,能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
资回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创新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科创
新材《公司章程》《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