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东亚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药业”、“上市公司”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东亚药业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5 号)核准,同
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申请。截至 2023 年 7 月 12 日止,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为人民币
面金额发行,债券期限为 6 年。公司申请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69,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981.5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018.44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全部到账,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出具了《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3]8458
号)。
发行名称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 69,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68,018.44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7 月 12 日
(二)募投项目计划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规模 拟投资额
特色新型药物制剂研发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43,893.00 35,000.00
年产 3,685 吨医药及中间体、4,320 吨副产盐项目(一期) 37,801.00 33,018.44
合计 81,694.00 68,018.44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对“特色新型药物制剂研发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及“年产 3,685
吨医药及中间体、4,320 吨副产盐项目(一期)”延期。公司对募投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序号 项目名称
日期(调整前) 日期(调整后)
特色新型药物制剂研发与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年产 3,685 吨医药及中间体、
(四)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规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
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门县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特色新 型药物制剂研 发
公司三门沿海工业城支 19950401040099996 466.93 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
行 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台州黄岩支行
年产 3,685 吨医药及中间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台州三门支行
(一期)
合计 14,732.34
注: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的,为单位转换或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实际使用金额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理财收益及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实 节余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扣
项目名称 结项时间 诺使用金额 际使用金额 金额(D=A-
除手续费后
(A) (B) B+C)
净额(C)
特色新型药物
制剂研发与生 2025 年
产基地建设项 12 月
目(一期)
年产 3,685 吨医
药及中间体、 2025 年
项目(一期)
合计 - 68,018.44 55,158.03 1,871.93 14,732.34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
补流,14,732.34 万元
相应金额
注1:本次募投项目节余金额不包括公司尚未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实际节余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
注2:本次募投项目节余金额包括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可能
因最终结算金额的变化而有所调整,最终金额以实际支付后为准。
注3:“特色新型药物制剂研发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超
过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系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理财和利息收入。
三、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
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通过配置各项资源,并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
监督和管理,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具体包括,设备采购环节,通过优化
采购方案、对比筛选性价比供应商等方式合理利用资金,节约了设备投入成本;
工程建设环节,通过细化施工计划、控制耗材损耗等手段压缩不必要开支,进一
步降低工程总投入。通过上述多种措施,有效节约了项目建设资金。
金,上述募投项目中的部分支出从前述政府补助中支出,减少了部分募集资金的
投入。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同
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益,形成节余募集资金。
该等合同尾款、质保金的支付周期相对较长,截至本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日尚未
达到付款节点,部分款项尚未支付。
四、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
动的需要,公司拟将节余的募集资金 14,732.34 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等,实际金
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实施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其中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在
满足付款条件时以自有资金支付。实际待付款项超过当前预计待支付的款项的部
分,公司也将以自有资金补足。
实施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就募集
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将随之
终止。
五、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
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
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
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
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本次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
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陆丹彦 蒋卓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