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辉龙: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9 21: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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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5-069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
     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
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因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归属,新增股份 961,500
股,已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
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570,426,800 股增加至 571,388,300 股,注册资本由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归属期(第一批)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根据公司 2023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本次《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取消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
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
岗位,《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规定职权,将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即行废止,
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及监事
的规定将不再适用。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
谢!
  三、关于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在董事会中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一名,根据其在公司的实际岗
位职务,按照公司薪酬绩效考核方案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职工代表董事由
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上述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
代表董事等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鉴于本次章程修订内容较多,本次
将以新章程全文的形式审议,不再制作《章程修正案》。
  本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后续
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注册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授权
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等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制度》《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
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
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投资
者关系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董监高及大股东
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股东持有和买卖
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制定了《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制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修订尚需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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