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埔园林: 关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9 21: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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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98              证券简称:金埔园林      公告编号:2025-144
债券代码:123198              债券简称:金埔转债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9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9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9 日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代表股份 55,854,76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0.95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5,666,4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5.30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 人,代表股份 10,188,3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646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12,982,25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793,9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8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 人,代表股份 10,188,3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6465%。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徐
荣荣律师、齐凯兵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回避事项,关联股东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 13,793,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53%;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4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891,3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回避事项,下列子议案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同意 13,681,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9%;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47%;弃权 1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78,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89%。
   同意 13,671,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09%;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47%;弃权 12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8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68,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59%。
   同意 13,671,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09%;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47%;弃权 12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8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68,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59%。
   同意 13,681,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9%;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47%;弃权 1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78,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89%。
   同意 13,681,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9%;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47%;弃权 1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78,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89%。
   同意 13,681,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9%;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47%;弃权 1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78,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89%。
   同意 13,681,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9%;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47%;弃权 1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78,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89%。
   同意 13,681,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9%;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47%;弃权 1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78,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89%。
   同意 13,681,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9%;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47%;弃权 1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78,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89%。
   同意 13,681,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9%;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47%;弃权 1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78,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89%。
    本议案涉及回避事项,关联股东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 13,681,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9%;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47%;弃权 1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78,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89%。

    本议案涉及回避事项,关联股东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 13,681,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9%;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47%;弃权 1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78,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89%。
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回避事项,关联股东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 13,681,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9%;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47%;弃权 1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78,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89%。
   本议案涉及回避事项,关联股东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 13,681,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9%;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47%;弃权 1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78,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89%。
   同意 55,651,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53%;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27%;弃权 1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78,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89%。
议案
   本议案涉及回避事项,关联股东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 13,681,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9%;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47%;弃权 1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78,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89%。
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回避事项,关联股东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 13,681,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9%;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47%;弃权 1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78,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89%。
   同意 55,651,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53%;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27%;弃权 1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78,5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89%。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回避事项,关联股东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 13,671,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09%;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47%;弃权 12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8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68,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5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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