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际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际华集团”、“公司”)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际华集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
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总体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884号)的核准,2010年8月4日,际华集团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5,700万股,发行价格为3.50元/股,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04,9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572.4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391,377.59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于2010年8月9日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20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08,279.56万元, 其中: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0.00 元;于
元;2025 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3,373.97 万元。截止2025年6 月30日,募集资金
专户加上26,102.78万元利息及手续费等收支,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200.81万
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69.98万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74,801.41万元。 其中:
于2017年4月18日 起 至2024年12月31日 止 会 计 期 间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日,募集资金专户加上40,929.48万元利息及手续费等收支,募集资金余额为人
民币97,419.57万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目前,年产2500吨特种尼龙66长丝中试线建设项目、3542公司搬迁建设功
能性面料、家纺制品项目和际华特种防护装备生产研发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公司拟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57.5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一)年产2500吨特种尼龙66长丝中试线建设项目
结项名称 年产 2500 吨特种尼龙 66 长丝中试线建设项目
结项时间 2025 年 12 月 9 日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 5,449.82 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5,449.82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0 万元
(二)3542公司搬迁建设功能性面料、家纺制品项目
结项名称 3542 公司搬迁建设功能性面料、家纺制品项目
结项时间 2025 年 12 月 9 日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 24,557.85 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23,956.59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601.26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
√补流,601.26 万元
相应金额
(三)际华特种防护装备生产研发基地
结项名称 际华特种防护装备生产研发基地
结项时间 2025 年 12 月 9 日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 16,441.00 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16,284.71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156.29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
√补流,156.29 万元
相应金额
注:
资金金额”、“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其中,年产 2500 吨特种尼龙 66 长丝中试线建设项
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2,523.97 万元,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为 2,925.85 万元;3542
公司搬迁建设功能性面料、家纺制品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23,302.30 万元,已签
订合同待支付金额为 654.29 万元;际华特种防护装备生产研发基地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为 15,960.47 万元,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为 324.24 万元。合计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
额合计 3,904.38 万元。其中“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为预计数,包含该募投项目合同中约
定的尚待支付的工程施工合同进度款、合同尾款、设备尾款、工程施工合同质保金、设备
采购合同质保金等,可能因最终结算金额的变化而有所调整,最终金额以实际支付为准。
若最终结算金额低于当前预估,公司将就差额部分依据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
制度履行相关程序,若最终结算金额超出当前预估,超出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用金额-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
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从项目资金使用的
实际情况出发,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
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形成了募集
资金节余。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有效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757.55万元(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金额为准)补充流
动资金。本次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由于募投项目存在合同约定的尚
待支付的合同款项,因此公司仍保留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直至待支付合同款项
支付完毕;公司将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
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
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
(三)董事会意见
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57.5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
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
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结合行业实
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监事会
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的审议流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