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5-078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
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71,100 万元的担保。同时,授权公司总裁或其
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
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
营需要对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
度,担保额度不得跨越资产负债率 70%的标准进行调剂,并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
办理相关手续。详细信息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子公司青岛海联金汇汽车零部
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联金汇”)与交通银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为2025年12月8日
至2027年4月16日。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
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
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子公
司上海和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和达”)与工商银行形成的债权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为
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
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
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
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
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保证方式为连
带责任保证。
银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同意为公司子公司宁波泰鸿冲压件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泰鸿”)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为2025年12月8
日至2028年12月7日。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根
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宁波泰鸿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
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
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银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同意为公司子公司浙江海联金汇汽
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联金汇”)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有债务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
为2025年12月8日至2028年12月7日。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
为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浙江海联金汇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
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
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在公司审批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为宁波泰鸿提供 3,000 万元、为浙江海联金汇提供 2,000 万元担保后,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20,74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的 30.09%。具体说明如下:
(1)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20,74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0.09%。
(2)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0 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的 0%。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