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为规范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促进公司完善治理、规范运作,提高公司
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1)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2)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
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3)平等性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当平等
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
供便利。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
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
好的市场生态。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互动交流、诉求处理、信
息披露和股东权利维护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形成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和
回报投资者的公司文化的相关活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3)《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4)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责提供便利条件。
责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发展计划部、财务部、综合管理部、采购与供应链管理
部、外部协作制造中心、安全保卫中心、党群工作部等相关
职能部门和中心及时提供或配合回复有关公司发展战略、经
营管理信息、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和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投
资者沟通信息。
(1)树立尊重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企业文化和管
理理念;
(2)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在投资者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度,
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3)促进公司的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4)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5)最终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1)投资者(包括公司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2)财经媒体、行业媒体和相关媒体;
(3)其他相关机构。
(1)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2)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3)组织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
求,定期反馈给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
(4)管理、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
平台;
(5)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6)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的相关工作;
(7)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构成以及变动等情
况;
(8)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活动。
工作。通过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渠道,利用中国投资者网和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的网络基础设施平台,采取股东会、投
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
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沟通交流的方式应当方便投资
者参与,公司应当及时发现并清除影响沟通交流的障碍性条
件。
(1)公司的发展战略;
(2)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3)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4)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5)公司的文化建设;
(6)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7)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8)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9)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券日报》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根据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需进行信息披露事项应在第一时间在前述报
纸和网站上披露。
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提出回复方案,并经董事会秘书审
查同意后方可回复。
资者接待活动、机构推介会和分析师说明会等大型关系促进
活动时,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必须参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积极配合。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系统性培训。鼓励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上市公司协会
等举办的相关培训。
系管理的各项活动,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文字、图表、声像
等方式记录活动情况和交流内容,记入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容分类、利用公布、保管期限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具体
规定执行。
助公司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和工作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
(1)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或者与
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信息;
(2)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
信息;
(3)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存在重大遗漏;
(4)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5)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
(6)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
平披露的行为;
(7)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8)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或者影响公司证券及其
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表公司在投资者中的形象,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应当做到“精
通业务、热情耐心、平等对待投资者”。
能:
(1)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诚实守信;
(2)良好的专业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3)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4)全面了解公司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
相关责任主体违反本办法的,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规定处罚。给公
司造成损失,公司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