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数控: 独立董事变动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9 18: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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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368     证券简称:连城数控        公告编号:2025-103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董事任命的基本情况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及其子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提名李日昱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变动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
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佳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变动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
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岩女士,因独立董事达到最长任职期限,不再担任独立董事。本
次离任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
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它职务,
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本公司独立董事陈克兢先生,因独立董事达到最长任职期限,不再担任独立董事。
本次离任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
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它职务,
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王岩女士、陈克兢先生已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
毕及违反承诺的情形,离任后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承诺的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时披露的《公开发行说明书》。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独立董事变动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董事会
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未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中欠缺会计
专业人士,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
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独立董事变动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日昱女士、刘佳星先生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
条件,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本次离任的独立董事王岩女士、陈克兢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
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其子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相关独立董
事候选人具备胜任相应职务的工作经验、履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
情形,不存在《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
得任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因此,同意本次提名李日昱女士、刘佳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王岩女士、陈克兢先生的《辞职报告》。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李日昱女士,1964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
位。主要工作经历为:1990 年 1 月至今,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2019 年 10 月至
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9 月至今,任辽宁财贸学院银龄教师;2025 年
     刘佳星先生,1980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
位。主要工作经历为:2005 年 7 月至今,历任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县域经济研究
院副院长、培训学院副院长等职务,现任法学院副教授、合作发展与校友工作办公室副
主任;2018 年 9 月至今,兼任辽宁省营商环境智库专家;2022 年 7 月至今,兼任辽宁
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2023 年 8 月至今,兼任大连市甘井子
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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