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5-104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担
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唐山华通特种线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被担保人名称
通特缆”)
本次担保金额 1,000 万元人民币
担 保 实际 为 其提 供 的 担保
对象 15,200 万元人民币
余额
是否 在 前期 预 计 额度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内
本次 担 保是 否 有 反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
保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 不适用
一、本次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特缆因经营需要,与
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以下简称“承德银行”)签订了额度为
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公司与承德银行签订了《保证协议》(合同号: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张文东与陈淑英、张文勇与郭秀芝分别与承德银行
签订了《保证协议》
(合同号:13020501251208001102、13020501251208001104),
为华通特缆在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融资及担保
额度累计计算,未超过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2025 年 5 月 22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 2025 年度向银行、
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7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敞口授
信额度。其中,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信用担保等担保方式,并拟授权董事长在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时具有行使该互保的审批权限。在本次担保额度的决
议有效期内,为资产负债率 70%及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
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得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
率 70%及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授权公司董事长张文东先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代表公司与金融
机构及相关非金融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质押、担保合同、
凭证等法律文件。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暨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6)。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
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华通特缆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 □控股子公司
市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
例
法定代表人 张文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282561998122R
成立时间 2010 年 10 月 12 日
注册地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
注册资本 12,977.76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电线、电缆及橡胶材料、辅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并
提供对其保养、检查与修理等相关售后服务(以上项目凭资质
经营)(需国家审批的项目,待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
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指标(万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2025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元) 年 1-9 月(未经审计) 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73,321.43 69,528.55
负债总额 33,359.82 30,146.77
资产净额 39,961.61 39,381.78
营业收入 45,024.10 47,595.84
净利润 319.40 -686.73
被担保人华通特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承德银行签订了《保证协议》
(合同号:13020501251208001101),
为华通特缆在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义务提供保证,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
为了确保债权人与华通特缆(下称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
履行,保证人愿为债权人按主合同与债务人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债权本金为 1,000 万元。债务
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为准。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以及诉讼(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处置费、鉴定费、保管费、过
户费、税费(包括不限于债权实现过程中涉及的所有契税、增值税、所得税、印
花税等所有相关税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因债务
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
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
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
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起三年。
(6)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张文东及陈淑英、张文勇及郭秀芝分别与承
德 银 行 签 订 了 《 保 证 协 议 》 ( 合 同 号 : 13020501251208001104 、
责任保证。主要内容如下:
个人保证人:张文东及陈淑英、张文勇及郭秀芝
贷款人: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
为了确保债权人与华通特缆(下称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
履行,保证人愿为债权人按主合同与债务人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债权本金为 1,000 万元。债务
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为准。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以及诉讼(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处置费、鉴定费、保管费、过
户费、税费(包括不限于债权实现过程中涉及的所有契税、增值税、所得税、印
花税等所有相关税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因债务
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
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
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
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起三年。
(6)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上述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
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战略发展规划,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华通特缆作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并对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
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本次申请借款并接受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担保是
为了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938,551,196.98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3.3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
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