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5-077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六)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上 海 火炬 电 子 科 技集 团 有 限 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
(以下简称“上海火炬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 11,300 万元
担保对
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8,0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
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上海火炬集团业务发展需求,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火炬电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
分行签订《不可撤销担保书》,为上海火炬集团提供主债权金额人民币 11,300
万元及实现债权的其他应付费用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
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计划为所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
过 22.51 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为所属子公司与供应商之间
的业务交易提供累计不超过 2.45 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在年度预计额度
内,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内部调剂使用。具体详见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014”、“2025-026”、“2025-056”、
“2025-062”号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担保
对象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等未发生显著变化。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火炬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上海火炬集团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蔡劲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0MA7BDLQ2XL
成立时间 2021 年 11 月 1 日
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 397 号名义层 16 层(实际层 13
注册地
层)01 室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
件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
经营范围 类化工产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
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制造【分支
机构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5,857.65 65,381.42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2,669.29 14,649.23
资产净额 53,188.35 50,732.19
营业收入 1,943.30 1,361.83
净利润 -1,219.82 -2,491.6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债务人:上海火炬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主债权金额人民币 11,300 万元及实现债权的其他应付费用
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具体包括:债权人根据主
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贷款、议付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
履行金;债权人因履行主合同项下所承兑的商业汇票或所开立的信用证项下付款
义务而为债务人垫付的垫款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
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贴现的全部汇票金额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
金和迟延履行金;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他一切相
关费用。
如主合同项下贷款系应债务人申请对旧贷、票据贴现款或信用证议付款进行
偿还或转化,或债权人应债务人申请,在保证责任期间内以新贷偿还主合同项下
信用证、票据等垫款债务的,由此产生的债务纳入担保范围。
(4)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
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
后另加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拓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和发展战略,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
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
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
及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新增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在审批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8.47 亿元,均系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 33.67%。
无逾期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