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环境: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9 18: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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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5-083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通知于2025年1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于2025年12月8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竹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
理制度的议案》
  因公司完成9,121,5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减少至1,415,267,079
股,注册资本减少至1,415,267,079元。
  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
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
置监事会和监事,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相关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取消监事会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及各位监事仍需严
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
  鉴于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所实行的分级授权、集体决策、专业审议、全程监督
的工作机制,已在《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中得以体现,
因此公司2015年发布的《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相应废止。
  本次修订后,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统一将“股东大会”的表述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
事”相关条款及表述,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基于上述安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后续
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最终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审核通过
的变更及备案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名称变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
订。新增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章节,详细规定了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
披露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对年报具体事项的异议处理等。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相应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进行了修订。新增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行使监事会的相关职权,明确独
立董事专业背景要求及履职保障与问责条款。新增年报工作规程部分,《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相应废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编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详见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摘牌
眉山国润金象排水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拟公开摘牌眉山国润金象排
水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若摘牌成功,有助于公司推动业务
发展,巩固和拓展水务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水务板块整体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定价公允、
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独
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董事会授权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确定最终
摘牌价格,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唐鸿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摘牌眉山国润金象排水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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