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9 证券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5-073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 11 月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四川中曼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被担保人名称
“四川中曼”)
本次担保金额 1,000 万元
担保对象一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1,0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四川中曼电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
(以下简称“中曼电气”)
本次担保金额 1,000 万元
担保对象二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4,2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阿克苏中曼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被担保人名称
称“阿克苏中曼”)
本次担保金额 14,000 万元
担保对象三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1,463.66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曼石油”)本
次为四川中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营业部申请 1,000 万元人民
币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中曼电气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
都支行申请 1,000 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阿克苏中曼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青年路支行申请 14,000 万元人民币的银行
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公司为四川中曼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司为阿克苏中曼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01,463.66 万元人民币。(均不含本次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和 2025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
布的《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次担保金额在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四川中曼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四川中曼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 担 保 人 类 型 及 上 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全资孙公司_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曼石油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陈克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14782687627X
成立时间 2006 年 01 月 16 日
注册地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白云路 39 号(工业东区)
注册资本 1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
销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
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
设计、监理除外);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仪器
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
经营范围 专业设计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特种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
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4,377.23 36,411.37
负债总额 32,984.71 24,352.87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净额 11,392.52 12,058.50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6,904.42 25,428.14
净利润 -713.58 228.31
(2) 四川中曼电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四川中曼电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 担 保 人 类 型 及 上 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 全资孙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曼石油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陈克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14567163716A
成立时间 2010 年 12 月 20 日
注册地 成都市新都工业东区白云路 39 号
注册资本 3,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石油钻采专用设
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输配
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气
设备修理;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
经营范围 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
设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技术进出口;货物
进出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408.63 14,576.51
负债总额 13,436.00 7,736.98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净额 6,972.63 6,839.53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6,740.16 6,350.50
净利润 101.05 395.55
(3)阿克苏中曼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阿克苏中曼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 (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中曼石油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李春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922MA77UTENGR
成立时间 2018 年 03 月 06 日
注册地 新疆阿克苏温宿县产业园区金龙路 1 号
注册资本 33,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辅助活动,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石油
钻采专用设备制造,贸易经纪与代理;地质勘查技术服
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保工程服务;非危
险作业废弃物处理;固体废物治理;租赁业务;勘探开
发方案规划、设计;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检验
检测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机械、
经营范围
设备及专用工具、仪器、仪表的加工、销售及维修;石
油、天然气管道储运;机械设备租赁;设备及零部件的
采购、销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规划
设计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燃气经营;再生资源回收(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41,122.74 494,464.91
负债总额 294,713.49 306,670.17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净额 246,409.26 187,794.74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5,308.54 178,134.69
净利润 58,099.92 73,155.4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营业部签署的《保证合同》
主要内容如下:
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
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二)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主
要内容如下:
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
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三)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青年路支行签署的《最
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
间单独计算。
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
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四川中曼和中曼电气、全资子公司阿克苏中曼向银行申请
贷款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支持,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
稳健发展。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方四川中曼、中曼电气为
公司全资孙公司,阿克苏中曼公司全资子公司,且公司对上述公司的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
计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事
项有助于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需求。各担
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54,314.78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本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3.59%。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孙公司。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