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嘉股份: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9 17: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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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5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担保,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17.30%。实际
对外担保余额为 67,80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资产的 49.09%,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雅达电子(罗
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定雅达”)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项目贷款等)、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
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全权办理具体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云浮分
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GBZ47751001[2025]0029),为罗定
雅达与中国银行云浮分行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签署的借
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的履行,提供最高本金余额
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最高额保证合同》之被
担保主债权的,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
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
用等。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17.30%。实际对外担
保余额为 67,800 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49.09%。上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四、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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