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仪股份: 川仪股份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8 2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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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履行董事会各项职责,保障董事会各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
立董事会基金并制定《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董事会基金专项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咨询委员会等运作的各项业务开支以及董事的津贴支出。
             第二章 董事会基金预算管理
  第三条 董事会基金每年按照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
的 0.1%纳入年度财务预算,在当年的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三章 董事会基金的用途
  第四条 董事会基金用途如下:
  (一)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咨询委员会会
议所需经费;
  (二)公司董事、咨询委员会成员出席会议的差旅费、住宿费等;
  (三)公司独立董事、非常勤董事津贴;
  (四)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等开展现场调研、考察交流、
培训、论证咨询等专项工作以及董事会组织或承办的其他活动经费;
  (五)信息披露所需相关费用;
  (六)董事会的其他支出。
               第四章 机构设置
  第五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董事会基金的使用管理。
董事会基金管理委员会由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法律
顾问五人组成,公司董事长兼任董事会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
  第六条 董事会基金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一)制订董事会基金预算和使用计划;
  (二)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董事会基金使用情况;
  (三)制订及完善董事会基金管理规章制度,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四)对董事会基金用途及使用效果提出评审意见;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其他职责。
           第五章 董事会基金的管理
  第七条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年度董事会基金的审
批与使用。
  第八条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对董事会基金进行财务管理,设立董事
会基金账户,专项核算,专款专用。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向董事会基金管理委员
会提交董事会基金的财务资料。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董事会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审
查和监督。
  第九条 董事会基金具体实施
  (一)本办法第四条第(一)
              (二)
                (四)
                  (五)
                    (六)项所列事项,由董事
会秘书提出预算方案,报董事会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执行,据实报销。
  (二)公司独立董事、非常勤董事年度津贴按公司相关办法且履行相关权
限审批程序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发放。
  第十条 董事会基金使用情况每年由董事会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向董事会
报告,并向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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