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98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
(星期三)15:00 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具体情
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4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4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9)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议案》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邮
寄应在 2025 年 12 月 23 日 18:00 前送达公司,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联系人:杨皓凯
联系电话:0731-8815335
电子邮箱:yks@csyys.com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 176 号一楼 56 号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
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
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
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 投票表决
该列打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制定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
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
案》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
案》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
案》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
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
案》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的议案》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的议案》
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类别及数量: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