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基智农: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8 22: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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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5-071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
会董事 7 名,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陈家荣先生主持,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
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在
综合考量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近期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等因素的基础上,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
不超过人民币 23.7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根据回
购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
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
律法规确定。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23.70 元/股测算,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 421.94
万股且不超过 843.8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0%至 1.59%。具体回购数
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6 个月。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
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③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
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最长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了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
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
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相关事项;
  (2)具体实施回购方案,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
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
  (3)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如监管
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相关条件的规则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
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
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需的事项。
  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公司完成本次回购股份事
项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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