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60 证券简称:万源通 公告编号:2025-137
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的审查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万源
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友稳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
资料,我们认为胡友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本次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胡友稳先生同意,
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认为胡友稳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名其为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余海燕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
料,我们认为余海燕女士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担任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
系,符合独立性的要求;未发现其有《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
资格。
本次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余海燕女士同意,提
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认为余海燕女士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名其为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
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