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25-049 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 要 提示 : 本 公 司 及董 事 会 全 体 成员 保 证 信 息 披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 完 整,
没 有 虚假 记 载 、 误 导性 陈 述 或 重 大遗 漏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董事会十一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续聘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职信”)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6月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001室(自编01-04、06单元)
首席合伙人:聂铁良
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末,中职信拥有合伙人31名、注册会计师183名、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名。
业务信息:中职信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0,869.86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12,895.0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2.83万元。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24 年度) 2家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酒、
主要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
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024 年度) 207.69 万元
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0家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中职信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预计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
民事赔偿责任。
中职信近三年不存在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
中职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
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俊杰先生,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是本项目的拟签
字注册会计师。李俊杰先生从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1年开始在中职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准先生,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是本项目的拟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准先生从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职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伟先生,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是本项目
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伟先生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中职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中职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
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本次拟聘任广东中
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为人民
币93.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68.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00
万元),较2024年度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职信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中职信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独
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满足公司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3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二十一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中职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