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5-107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新增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一)2026 年为项目公司提供新增财务资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展的资金需求,推进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进度,提高运营效率,荣盛
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拟向开展房地产业务的项目公司提供新增财务资助,最高总额度
不超过 1 亿元。具体如下:
象范围,且不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
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
等;
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行决策,额度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之后的 12 个月。
(二)2026 年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
对于公司与其他企业合作开发的公司控股项目,当项目公司后期
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增加项目公
司收益,在符合当地预售款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控股项目公司股东按
照持股比例同等条件调用闲置富余资金,构成控股项目公司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序号 财务资助对象 公司出资比例 财务资助金额(万元)
廊坊国际展览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子公司河北金项物业集团有
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其注册日期为 2001 年 2 月 23 日,主要经营场所
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友谊路,法定代表人为王建东先生,经营业务
范围为: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
广告制作;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专业保洁、
清洗、消毒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
服务)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
充电站;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住宿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
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7,736.22 8,888.62
负债总额 8,993.48 10,490.13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257.26 -1,601.51
项目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 1,186.53 1,896.21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净利润 371.68 21.64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王建东 2,052 95%
王梓桐 86.4 4%
王宇飞 21.6 1%
合计 2,160 100%
廊坊国际展览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齐河山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子公司国科(齐河)投资有限
公司、济南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聊城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德州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其注册
日期为 2004 年 10 月 15 日,主要经营场所在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
发区国科国际会议中心办公楼 203 室,法定代表人为陈波,经营业务范
围为:物业管理,房屋代租,停车场管理,清洁环卫管理,搬家服务,
家政服务。(须凭有效的资质证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246.26 42.66
负债总额 2,783.60 1,601.96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537.34 -1,559.30
项目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 165.98 245.40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净利润 21.95 -61.21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王成汇 50 100%
齐河山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
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上述事项审议情况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
果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条件内
对实际发生的预计范围内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并根据实际需要
签署相关协议。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风险防范措施
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促进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的顺
利进行,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权益比例为项目公司以同等条件提供财
务资助,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
对于为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在充分预留了项目
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向各方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符合
行业惯例,不会对项目公司开发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在实施财务资助过程中,公司将从多个维度防范财务资助的风险。
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直接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
每月均会进行动态预测和监控项目资金,能有效管控项目资金。一般
只有在预留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仍有剩余后方才允
许项目公司向其股东提供借款。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
将提前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
公司将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变化、对外
担保或其他负债、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及商业信誉的变化
情况,积极防范风险并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
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加快被资助项目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
司整体发展需求。
售情况顺利但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在保证项目建设及运营的
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公司股东提供的借款,且对各方股东按持
股比例予以资助,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项目公司收益。项
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管理,
能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利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