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7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层会议室;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23 人,代表股份 1,740,810,96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597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570,307,67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45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821 人,代表股份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22 人,代表股份 170,503,39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16%。
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审议议案和表决情况
本次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730,801,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25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0,494,1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296%。
表决结果:同意 1,731,189,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47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0,881,6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569%。
表决结果:同意 1,734,847,9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575%。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4,540,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027%。
表决结果:同意 1,728,279,8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280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7,972,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505%。
表决结果:同意 1,734,617,4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44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4,309,8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675%。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靳保芳先生、杨爱青先生、靳军辉女士、陶然先生、曹
仰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次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735,279,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82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4,971,5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556%。
表决结果:同意 1,735,269,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81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4,961,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98%。
表决结果:同意 1,735,340,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85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5,032,5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914%。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谢志华先生、朱仲群先生、陈珏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738,055,2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417%;反对 2,315,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7,747,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38%;反对 2,315,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82%;弃权 439,8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 弃 权 44,680 股 ), 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 者有 效表决权 股份 总 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1,682,796,9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6674%;反对 57,562,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489,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749%;反对 57,562,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604%;弃权 451,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4,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682,592,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6557%;反对 57,778,0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284,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8548%;反对 57,778,0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867%;弃权 440,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43,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1,682,469,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6486%;反对 57,731,4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161,5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826%;反对 57,731,4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594%;弃权 610,38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42,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1,682,744,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6644%;反对 57,652,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436,6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439%;反对 57,652,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130%;弃权 414,38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43,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1,682,845,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6702%;反对 57,541,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537,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033%;反对 57,541,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479%;弃权 424,18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44,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1,682,784,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6667%;反对 57,608,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476,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674%;反对 57,608,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871%;弃权 418,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42,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1,682,802,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6677%;反对 57,588,5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494,4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778%;反对 57,588,5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756%;弃权 420,38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41,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1,682,784,1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6667%;反对 57,596,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476,5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673%;反对 57,596,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801%;弃权 430,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46,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1,682,860,5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6711%;反对 57,521,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552,9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122%;反对 57,521,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364%;弃权 428,68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46,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1,738,324,2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572%;反对 2,041,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16,6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16%;反对 2,041,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75%;弃权 444,8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 弃 权 60,280 股 ), 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 者有 效表决权 股份 总 数的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8,359,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592%;反对 2,015,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51,5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20%;反对 2,015,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19%;弃权 436,6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 弃 权 20,780 股 ), 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 者有 效表决权 股份 总 数的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77,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545%;反对 2,052,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7,970,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43%;反对 2,052,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39%;弃权 480,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 弃 权 86,440 股 ), 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 者有 效表决权 股份 总 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1,738,300,2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558%;反对 2,014,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5%。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7,992,6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74%;反对 2,014,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13%;弃权 496,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 弃 权 86,440 股 ), 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 者有 效表决权 股份 总 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1,738,348,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586%;反对 1,989,9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41,0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58%;反对 1,989,9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71%;弃权 472,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 弃 权 86,440 股 ), 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 者有 效表决权 股份 总 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1,680,294,0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5236%;反对 58,030,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986,5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069%;反对 58,030,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351%;弃权 2,485,931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6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738,335,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578%;反对 2,022,2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28,2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83%;反对 2,022,2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60%;弃权 452,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 弃 权 64,340 股 ), 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 者有 效表决权 股份 总 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1,735,292,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830%;反对 5,063,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4,984,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632%;反对 5,063,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96%;弃权 455,5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 弃 权 64,340 股 ), 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 中小投资 者有 效表决权 股份 总 数的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