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特”、“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
关规定,对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暨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财务服务协
议》,确定 2026-2028 年年度交易金额上限。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司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与财务
公司签署《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并同意上述协议项下 2026-2028 年的年度交易金
额上限。在董事会对此项关联交易议案表决过程中,马向辉、李满、王威三位关
联董事在表决时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本次会议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前次协议的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人民币
类型 2023 年 2024 年
存款业务 14.31 27.55 27.25 30 基本符合预计
公司根据资金存量状况降低
贷款利息费用 0.11 0.25 0.15 1 整体贷款规模,贷款利息费
用处于较低水平
整体费率较低且业务种类相
其他金融服务 0.0114 0.0107 0 0.06 对有限,其他金融服务费处
于较低水平
(三)本次关联交易额度的测算依据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发展,综合考虑投融资计划及投资收购需求等因素,
预计公司 2026-2028 年银行存款的总体规模及峰值水平将会进一步上升,新一期
协议的存款业务日关联交易额度上调为 100 亿元。
前次协议约定贷款利息费用的关联交易额度为 1 亿元,未对贷款业务的关联
交易额度进行约定。经综合评估并与财务公司协商,双方同意将“贷款利息费用”
项目调整为“贷款业务”。结合公司未来融资需求及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存
量流动资金贷款置换需求并预留一定的额度空间,新一期协议的贷款业务日关联
交易额度定为 100 亿元。
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催生了更多专业化金融服务的需求,财务公司将为公司
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务,新一期协议的其他金融服务费年度限额上调为 0.1 亿元。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 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698814339L
成立时间 2009 年 12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195 亿元人民币(含 2,500 万美元外币资本)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滨江大道 5299 号 8 层
法定代表人 马向辉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
经营范围 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
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从事
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额(元)
(含 2,000 万美元)
(含 250 万美元)
(含 250 万美元)
合计 100 19,500,000,000
(三)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64.58 1,978.50
负债总额 1,917.52 1,733.30
净资产 247.06 245.20
资产负债率 88.59% 87.61%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2.65 26.39
净利润 10.45 6.18
三、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类别和主要条款
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有效期为 2026-
(一)合同方
(二)交易额度
交易类别 交易内容 金额上限
乙方及其所属公司在甲方所存储的货币资金总余 每日 100 亿元人民币
存款业务
额 或等值外币
乙方及其所属公司为甲方授出之每日最高未偿还 每日 100 亿元人民币
贷款业务
贷款结余 或等值外币
其他金融服 乙方及其所属公司使用乙方开具的银行保函等其 每年度 0.1 亿元人民
务 他金融服务每年度应支付的手续费 币或等值外币
(三)服务价格
甲方向乙方及其所属公司提供相关存款服务所使用之利率基准,不得低于中
国独立商业银行内地提供同类存款服务之利率。
甲方向乙方及其所属公司提供相关贷款所使用之利率基准,不得高于以下各
项:
(1)中国人民银行不时规定同类贷款服务的利率上限;
(2)中国独立商业银行内地同类贷款服务所收取的利率。
甲方向乙方及其所属公司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任何其他服务
之服务费,须根据以下定价原则厘定:
(1)价格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收费标准;
(2)不得高于中国独立商业银行内地就类似性质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3)不得高于甲方向其他中远海运集团成员单位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费
用。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多年来,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金融财务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帮助公司
加强资金监控,提高资金效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时操作简便,资金周转效
率高。为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公司制定了《与
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财务公司承诺,为公
司提供的金融业务服务,交易作价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就
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定价公允、合理,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在公司及下属公司资金存放在财务公司期间, 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
定期对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提交董事会审
议后对外披露。
公司本次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及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
同意。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
融财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财务
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
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
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李书存 王 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