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
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或“公司”)的保荐机
构,根据《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
股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截至2023年
督导期均已届满。由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完毕,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天国富证
券仍需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履行督导义务。综上,中天国富证券对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
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2020年第62次审议会议审核通过,并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5号)核准,公司于
总额67,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836,792.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05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项目进展
金额
智能制造整体解决
项目
合计 81,177.00 67,000.00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
用及节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11月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净额 30日募集资金累
金额
计投入金额
智能制造整体解决
项目
合计 67,000.00 65,516.32 41,757.22
注:由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利息,导致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存在差异。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实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28,341.81万元,
其中,公司募集资金累计获得利息收入为4,583.12万元、累计发生手续费支出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项目 备注
东莞拓斯达
中国建设银行 技术有限公
广东拓斯达科
股份有限公司 4405017778080 司智能制造 募集资金专
技股份有限公 658,622,641.51 2,103,584.36
东莞大岭山支 0003427 整体解决方 户
司
行 案研发及产
业化等项目
东莞拓斯达
东莞农村商业 技术有限公
东莞拓斯达技 银行股份有限 1401401900100 280,681,053.61 司智能制造 募集资金专
术有限公司 公司大岭山支 16470 [注 1] 整体解决方 户
行新塘分理处 案研发及产
业化等项目
东莞拓斯达
技术有限公
中国银行股份
东莞拓斯达技 司智能制造 募集资金专
有限公司东莞 645774293871 - 633,434.56
术有限公司 整体解决方 户
大岭山支行
案研发及产
业化等项目
合计 658,622,641.51 283,418,072.53
注 1:截至2025年11月30日,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五、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说明
公司“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实施完毕,项目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247.22万元,项目予以结项,节余募
集资金28,341.81万元。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行业的困境以及3C行业的需求短期回暖概率较低的情况下,公司开始坚定收缩
“非标定制化”的项目类业务,重点发展“标准化通用”的机器人、数控机床、
注塑机三大产品。作为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主要载体的自动化应用系统以及
智能能源及环境管理系统业务的收缩导致募投项目中基站及智能终端整体解决
方案、锂电池整体解决方案所需投入设备购置规模大幅减少。
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公司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
以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环节,有效控制采购成本,
合理降低项目实施费用,最大限度节约了项目资金。此外,募集资金存放期间
产生了利息收入。
六、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一)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为最大程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公司计划将部分节余募集资
金人民币23,400.00万元投入新项目“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前述节余
募集资金转出完成后,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按照募集资金规范
管理的要求办理资金划转和其他后续相关手续。
(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
金要求,公司决定将“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后的少
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4,941.81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届时资金转出时
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拓斯达技术流动资金,用于拓斯达技术主营
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支付的部分设备尾款和质保金将
从拓斯达技术流动资金中予以支付。
七、新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说明
(一)新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项目名称: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
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暂定,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项目实施地点:生产基地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连平畔山工业园;研发地点
位于天津市。
项目建设内容:通过建设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重点开展精雕机和
磨机两大类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工作。项目将依托公司在运动控制、伺服驱动
和多轴联动等领域的技术积累,重点突破高精度抛光工艺、双面精密研磨、高
速高精度雕刻等核心技术瓶颈,提升公司在精密数控机床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
和产业化水平。
项目投资规模: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26,155.68万元,其中使用本次节余募
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3,400.00万元。
项目实施期限:项目建设期24个月。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
(1)把握市场机遇,开辟业务增长新路径
随着3C消费电子产业对结构件加工精度和复杂度要求的不断提升,以及半
导体行业对精密零部件加工制造的持续需求,精雕机与磨机作为这两个领域不
可或缺的重要装备,正面临着持续扩大的市场空间。在3C领域,智能手机、平
板电脑、可穿戴设备等产品的精密结构件加工对装备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在半
导体制造领域,随着国产化进程的深入推进,对高精度、高稳定性的精雕机和
磨机设备需求日益迫切,这为本项目产品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前景。公司深
耕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领域多年,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技术储备,并对行
业加工工艺形成了深刻理解。
基于此,公司亟需把握产业升级带来的市场机遇,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
现有技术积累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进一步完善在精密加工智能制造装备领域
的战略布局。向精雕机与磨机领域延伸是公司基于核心能力与客户需求的必然
选择。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延伸公司的产品链条,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具竞争力
的整体解决方案,显著增强客户黏性,为公司在3C、半导体制造装备市场的持
续发展构筑新的竞争优势。
(2)深化产业布局,完善产品矩阵
公司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领域已建立起显著的工艺优势和技术积累,服务
了众多行业头部客户。随着下游客户对加工精度、生产效率和自动化程度要求
的不断提高,公司需要进一步丰富产品线,增强整体解决方案的供给能力。精
雕机、磨机等数控机床产品与公司现有工业机器人、自动化设备具有高度的技
术互补性,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加完整的精密加工解决方案。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实现数控机床产品与现有业务的有效整合,为
客户提供更加完整的一站式智能制造解决方案。这种一体化的产品布局能够更
好地满足客户对智能化制造的深度需求,显著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布局前沿技术领域,构筑长期竞争优势
当前3C、半导体行业等制造工艺正朝着更精密、更复杂、材料更多元的方
向发展,精雕机和磨机技术也持续向高转速、高精度、多轴联动等方向演进。
提前布局高端数控机床技术领域,有助于公司把握技术发展脉络,在未来的行
业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精密制造领域的技术实力。通过持续的
技术创新和工艺突破,公司将不断增强产品竞争力,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装备
支持。同时,项目的建设将有力推动国产高端数控机床在3C、半导体领域的应
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自主可控水平,为我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
撑。
(1)深厚的技术积累为项目提供有力支撑
公司在运动控制、伺服驱动和视觉系统等核心技术方面具备深厚积累,自
主研发的运动控制器已批量应用于机器人、注塑机等产品,并与国创工软合作
开发了新一代运动控制平台的嵌入式操作系统,成功实现国产嵌入式操作系统
在工业机器人控制平台上的实际应用。这些底层技术与数控机床在多轴联动控
制等高精度要求方面具有技术相通性,为项目研发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基于长期深耕自动化系统集成所积累的丰富项目经验,公司对加工工艺、
生产节拍和精度要求具有深刻理解,能够精准把握下游客户对数控机床的具体
需求。同时,公司已组建专业的技术攻关团队,建立了完善的人才引进渠道,
持续吸引机床、数控系统领域的专业研发人才,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智力
支持。
(2)坚实的客户基础与完善的销售网络助力市场切入
公司在高端制造领域已积累大量优质客户资源,包括伯恩光学、立讯精密、
富士康等行业龙头企业,这些现有客户本身就是精雕机、抛光机和研磨机的潜
在用户,为本项目产品的市场推广形成了有力支撑。公司已累计服务客户超过
利条件。
同时,公司已建立覆盖全国的成熟销售和服务网络,能够为新产品提供即
时的市场推广和专业的技术服务支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全国拥有约
可快速转化为数控机床产品的专业推广和售后服务力量,显著降低市场开拓成
本,加快市场渗透速度。
(3)成熟的制造体系保障产品高质量交付
公司在精密加工领域已建立成熟的生产制造体系,能够满足数控机床的高
标准生产要求。在供应链管理方面,公司注重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五轴联动
数控机床的核心零部件自主研发比例较高,转台、摇摆头、主轴等关键部件均
为自主研发,这有效降低了对外部供应链的依赖,提升了产业链安全性。
公司建立了系统化、标准化的质量管理体系,贯穿于产品设计、原材料采
购、生产制造及成品检测的全过程。公司多项产品已通过欧洲CE安全认证,标
志着产品在设计、制造及管理体系方面已达到国际标准要求。同时,公司产品
荣获省级名牌产品称号,体现了行业与社会对公司产品质量的广泛认可。这套
成熟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将为本项目产品在精度保持性、运行可靠性及长期
稳定性方面提供有力保障,确保交付客户的产品具备卓越的市场竞争力。
八、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永
久性补充拓斯达技术流动资金的事项,是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经
营情况,从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出发,经过审慎研究后作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
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
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
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九、新增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和授权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
人具体办理与项目变更和实施有关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协议、
申报监管部门审批程序、组织实施等。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项目完成之日止。公司将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数控机床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上述事项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
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具体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
多方监管协议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等相关事宜。
十、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已完成结项,且将节余募集资金28,341.81万元分别用
于投入新募投项目以及永久性补充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的流动
资金。 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长远利
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且将节余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投入新募
投项目、永久性补充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
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已达成结项条件。项目结项后,节
余的募集资金28,341.81万元拟分别用于投入新的募投项目以及永久性补充全资
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此安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且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分
别用于投入新的募投项目以及永久性补充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
的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
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程序完备、合规,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
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
基于当前市场环境、从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
定,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长远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俊杰 沈银辉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