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制度
〔2025 年 12 月 8 日公司董事会第十届五次(临时)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会议制度为总经理办公会,是指总经理在经营管理过程中,
为解决重大的经营管理活动决策事宜,召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研究,从而确
保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合理性,最大限度降低经营决策风险的经营管理会议
制度。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总经理助理组成。如因会议需要,公司相关人员可
出席会议。
总经理办公会所议事项重大或情况紧急涉及公司重大利益时,总经理可以邀
请董事长出席会议。
第二章 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内容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审议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提请董事会审批;
(三)审议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提请董事会审批;
(五)审议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审批;负责集团公司内控制度
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日常运行;批准集团公司内控制度体系中涉及公司日常经营管
理的执行性、操作性的,属于一般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层级的文件;
(六)聘任或者解聘总部负责人(含副职)及所属企业负责人(含副职);
(七)审议决定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企业改革、资本运营、投融资合作、安
全管理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和实施方案,按照公司相关采购管理规定审
议服务采购事项;
(八)审议决定公司总部负责人(含副职)及所属企业负责人(含副职)的
薪酬福利及考核奖惩政策和方案;
(九)对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
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
重组、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
先认缴出资权利等)等交易行为的决策审批权限如下:
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的 10%,或绝对金额低于 1,000 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
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或绝对金额低于 1,000 万元;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或绝对金额低于 100 万元;
产的 10%,或绝对金额低于 1,000 万元;
绝对金额低于 1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数据为负值的,取其绝对值计算。
(十)审议、批准合规管理相关事项,推动完善公司合规管理体系;
(十一)研究决定公司经营管理日常事务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处理的事
项及其它需要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重要工作。
涉及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应先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总经理办公会作
出决定。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的召集及通知程序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总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
职责时,可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为召集和主持,按程序进行。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由总经理决定,行政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议题和
摘要的收集和整理,在会议召开前报总经理审定。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定期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 2 个工作日以书面、电话等
方式通知全体参会人员。临时会议可随时通知。会议通知由行政办公室拟定,报
总经理批准后发送。
第九条 为了深入研究问题,协调和推动工作,可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按照
行政管理的需要或各自分管工作的需要,召集并主持专题会议,以研究、协调有
关事项或问题。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规则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无论以何种形式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对会议讨论
的各种方案均应展开充分讨论、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可以提出反对或保留意见。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问题,应在充分讨论、广泛听取意见的基
础上,由总经理归纳总结并作出会议决定。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必须认真负责地行使职权,与会人员要严格遵
守会议纪律,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的议题及相关文字材料、会议讨论情况和会议记录
为公司的核心机密,一切有关人员不得在未被授权的情况下对外披露。
第五章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行政办公室指定专人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总
经理办公会纪要和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行政办公室永久保存。
第十五条 会议记录的内容包括: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主持人姓名;
(二)出席、列席、缺席会议人员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会议所议事项内容;
(五)与会人员汇报要点和所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六)对所议事项形成的结论,包括反对或保留意见;
(七)其它应在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会议记录由参会人员签名。
第十六条 会议纪要的内容包括: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列席、缺席会议人员姓名;
(三)会议所议事项内容;
(四)对所议事项形成的结论;
(五)对所议事项具体落实部门和单位。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纪要应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由总经理签发,属于公
司内部决策性文件。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经总经理办公会确定的事项、做出的部署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会
议部署的工作必须贯彻到各部门(企业)及相关管理人员,公司行政办公室对会
议决定负有督办责任。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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