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73 证券简称:中设咨询 公告编号:2025-139
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
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6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制造业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制造业
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制造业
C27 医药制造业 制造业
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5,000.0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
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
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 2.5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
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
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426.3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
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
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9 次、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和纪律处
分 6 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晓龙先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电科芯片、宏
利达、重庆水务、重庆港九、远达环保、峻岭能源、威诺克、德尔科技等证券
业务的审计工作。2015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工作,2014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 3 年,签署了 10 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晓君女士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重庆港、中寰
股份、电科芯片、裕利智能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2022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
业资格。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6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子公司及大型国企审计
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付勇先生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
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本期 2025 年审计收费 4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40 万元。
上期 2024 年审计收费 4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40 万元。
审计收费的定价系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
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承担的工作量、所配备
的审计工作人员情况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的最终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该议案尚 ff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
(二)
《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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