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42 证券简称:建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168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青岛建邦汽
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
于拟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又经 2025 年 12 月 5 日
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
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鉴于以上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个人
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本期不能解除限售,需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尚
未解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 65,823,750 股变更为
公司将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上公示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债权人凭有效
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
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
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特此公告。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