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5-103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中部分业务采用美元等币种的外汇结算,受国际宏观形势及多
重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将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提高公司
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
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确定性,
公司适度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套期保值),有利于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
控能力。
利率掉期及其组合产品等,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对外投资所使用的主要结
算货币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等金融机构。
使用)。
五次会议、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
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及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套期保值)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在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在前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
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同时授权董事长在批准的权限内行使该项交易决策权并签署或授权相关子
公司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财务部门协同业务部门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的具体操作和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情况概述
种的外汇结算,受国际宏观形势及多重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将给公司
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
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
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确定性,公司适度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套期
保值),有利于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
使用)。
等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
利率掉期及其组合产品等,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对外投资所使用的主要结
算货币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
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关子公司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财务部门协同业务部门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的具体操作和管理。
二、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
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
三、交易风险分析
因素影响,在交易标的市场价格产生较大波动时,公司的资金安全及收益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
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
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商
业银行,履约风险低。
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等,将带来法律风险。
四、风控措施
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
营策略,以稳定进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策权限和审批程序、业务管理与风险控制、项目的决策和控制流程、处置流程、信
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审计部门负责衍生品交易的审计与监督, 每个会计年
度末应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收益
和损失, 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
公司董事会。
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同时,公司将根据风险控制报告及处理程序,及时进
行信息披露。
好,基本无履约风险,并审慎审查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
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
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
益表相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