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ST绿康 公告编号:2025-137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的股东江苏百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百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百兴”,由江苏百兴房
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更名而来)持有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绿康生化”)股份 7,770,79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00%)拟自本减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6 年 3 月 29
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662,474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3%)。
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百兴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具体情况
如下:
(一)股东名称:江苏百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日,江
苏百兴持有公司股份 7,770,79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
(一)减持计划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108,316 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合规要求(2025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6 年 3 月 29 日)。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百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不存在深圳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 30%的情况,此次股东减持符合相关要
求。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