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 0 0 5 4 1 (B 股)
公告编号:2025-058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08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 年 12 月 0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8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厦 22 楼会议室。
员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72 人,
代表股份 668,751,49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3.5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 5 人,
代表股份 472,454,13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30.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67 人,代表股份 196,297,360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的 12.78%。
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58 人,代表股份 620,689,065
股,占公司 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50.3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 462,020,121 股,占公司 A 股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的 37.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55 人,代表
股份 158,668,944 股,占公司 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2.88%。
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 人,代表股份 48,062,427
股,占公司 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5.8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10,434,011 股,占公司 B 股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的 3.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 人,代表股
份 37,628,416 股,占公司 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2.39%。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股东形成一致行动人的股东)共 365 人,代表股份 13,568,2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88%。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本次
会议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664,857,170 99.42% 3,790,742 0.57% 103,580 0.02%
《公司章
程》的议案 B股 47,990,580 99.85% 54,847 0.11% 17,000 0.04%
中小投资者 9,673,881 71.30% 3,790,742 27.94% 103,580 0.76%
整体 658,718,889 98.50% 9,937,723 1.49% 94,880 0.01%
《股东会议 A股 612,319,770 98.65% 8,274,415 1.33% 94,880 0.02%
事规则》的 B股 46,399,119 96.54% 1,663,308 3.46% 0 0.00%
议案
中小投资者 3,535,600 26.06% 9,937,723 73.24% 94,880 0.70%
整体 658,715,489 98.50% 9,937,723 1.49% 98,280 0.01%
《董事会议 A股 612,316,370 98.65% 8,274,415 1.33% 98,280 0.02%
事规则》的 B股 46,399,119 96.54% 1,663,308 3.46% 0 0.00%
议案
中小投资者 3,532,200 26.03% 9,937,723 73.24% 98,280 0.72%
整体 658,779,181 98.51% 9,858,931 1.47% 113,380 0.02%
《募集资金 A股 612,380,062 98.66% 8,195,623 1.32% 113,380 0.02%
管理制度》 B股 46,399,119 96.54% 1,663,308 3.46% 0 0.00%
的议案
中小投资者 3,595,892 26.50% 9,858,931 72.66% 113,380 0.84%
整体 664,834,862 99.41% 3,807,950 0.57% 108,680 0.02%
会计师事务 B股 47,990,580 99.85% 71,847 0.15% 0 0.00%
所的议案
中小投资者 9,651,573 71.13% 3,807,950 28.07% 108,680 0.80%
注:上述议案股东“同意”“反对”“弃权”比例相加不等于 100%者,系四舍五入
导致。
上述议案 1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2-5 属于普通决议事项,
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本次会议经广东灯湖律师事务所赖嘉敏、杨伍全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