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3 证券简称:海安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4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4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 9:15 至
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包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投票,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暨修
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9)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
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
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 4.00 的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该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无关联关系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 2.00 需逐项表决。
会议及/或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 4.00 全体董事已依
法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上的相关公告。
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法人(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股东登记:法人股
东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的,须持有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加盖法人股
东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
同)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
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加盖法
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
下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为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
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
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的有效身份
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的有效
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可采用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字样)、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其中,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进
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查验。
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须在 2025 年 12 月 23 日 17:00 时之前以专人送出、邮寄、
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
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
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1)联系地址:福建省仙游县枫亭工业园区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证券
部,邮编:351200;
(2)联系电话:0594-7530335;
(3)传真:0594-7530301;
(4)联系人:林进柳、郑伟达;
(5)电子邮箱:zqb@haiangroup.com。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
点,并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 4 项的要求携带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
等相关材料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
大会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
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兹证明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码: )代表本单位出席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
简称“贵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有权按照下列表决意见对该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表本单位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
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暨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
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注:1.本单位的表决意见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如果本单位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
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要根据实际持有人的投票意见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当进行拆分
投票,即应当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写所投票数。
前述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股票名义持有人包括:(1)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
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2)持有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公
司;(3)持有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4)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5)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集合类账户持有人
或股票名义持有人。
股东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印章):
股东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法人资格证书等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股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本单位/本人(即“委托人”)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
人”)代理本单位/本人出席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贵司”)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表本单位/本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
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
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单位/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暨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
制度>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注:1.本单位/本人的表决意见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打“√”为准。如果本单位/本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
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
项进行投票表决。
要根据实际持有人的投票意见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当进行拆分
投票,即应当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写所投票数。
前述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股票名义持有人包括:(1)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
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2)持有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公
司;(3)持有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4)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5)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集合类账户持有人
或股票名义持有人。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注:如果委托人是法人、非法人的经济组织或单位的,必须加盖委托人
的公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法人资格证书等其他有效证
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