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劲刚: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8 20:2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5-067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 年 12 月 08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 年 12 月 0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座 10 楼多媒体会议室。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9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 44,156,4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58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2,337,6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6.93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90 人,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 2,114,3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55%。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
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143,9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7070%;反对 985,9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28%;弃权 2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 意 1,101,79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8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李旭东律师、张宇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
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劲刚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