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锦盛新材
股票代码:300849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立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 996 号前洋之星广场 2-7 号楼 3-49 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 996 号前洋之星广场 2-7 号楼 3-49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5 年 12 月 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锦盛新材”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
增加或者减少其在锦盛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立溢 指 宁波立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锦盛新材、公司、上市公司 指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0849)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说明: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宁波立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立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 996 号前洋之星广场 2-7 号楼
主要经营场所
出资额 16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680926146
成立日期 2011-01-26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
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经营范围
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1-01-26 至 2031-01-25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上海立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
是否拥有境
姓名 性别 曾用名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外居住权
执行事务合伙
马阳阳 男 无 中国 中国上海 无
人委派代表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股份变动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持有公司股
份 25,12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6.75%)的股东宁波立溢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易方式预计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2.0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
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
露义务人暂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但不排除继续
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宁波立溢持有公司股份 18,750,0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的 18.75%,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立溢持有公司股份 22,500,000 股,占目前公
司总股本的 15.00%。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份 18,750,0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8.75%,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5 股,方案实施完成后宁波立溢持有公司股份 28,125,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8.75%,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5,625,000 股,减持占公司总股本的 3.75%,减
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22,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0%,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占总股本比例
(元/股) (股)
大宗交易
宁波立溢 或集中竞 2024/10/18
价交易 至 15.00 2,625,000 1.75%
合计 5,625,000 3.75%
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2020 年 7 月 10 日) (2025 年 12 月 5 日)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当时总股本比 占目前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8,750,000 18.75 22,500,000 15.00
其中:无限售
宁波立溢 - - 22,500,000 15.00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占目前总股本比例按照截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的公
司总股本 150,000,000 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占当时总股本比例按照
截至 2020 年 7 月 10 日的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 股计算。
三、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
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
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或者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
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告书》。
二、 备查文件查阅地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宁波立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马阳阳
签署日期:2025 年 12 月 8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绍兴市
限公司
股票简称 锦盛新材 股票代码 300849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立溢创业投资中心 信息披露义务
(有限合伙) 兴路996号前洋之星广
名称 人注册地
场2-7号楼3-49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 加□ 减 少?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人是否为上市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实际控制
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大宗交易)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 数 量 及 占 上 市 公 持股数量:18,750,000股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18.75%(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变动数量:3,750,000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数 量 及 变动比例:-3.75%
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22,500,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15.00%(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1年6月9日至2025年12月6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时间及方式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 否 □ 不适用 ?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是 □ 否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 不适用 ?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不适用 ?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不适用 ?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宁波立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马阳阳
签署日期:2025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