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5-069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计 128 人,可解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18,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6,785,000
股的 0.65%。
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
划;
务通过公司官网和内部张贴进行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
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同时披
露了《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确定以 2023 年 11 月 24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 142 名激励对象授
予 36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
表了同意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11 月 24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
期为 2023 年 12 月 7 日,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0.34 元/股;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 7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 70,000 股;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
销 7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 万股。公
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
知债权人的公告》;
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数量为 7 万股。
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
师事务所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书》;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 6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 87,000 股;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
注销 6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7,000
股。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
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
明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11 月 24 日,上市日期
为 2023 年 12 月 7 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于 2025 年 12
月 6 日届满。
解锁条件 是否满足条件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 励 对 象未 发 生 相 关
任一情形,满足解除限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售条件。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为 47,254.29 万元,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2 年为基期,2024 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净利润
公 司 层 面 的 业 绩 考核
指扣除激励成本前的合并净利润)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四)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 据 公 司 制 定 的 考核
在满足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年 管理办法,经公司董事
度绩效考核成绩将作为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依据。公司人力资源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会
部将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绩 核查,第二个解除限售
效进行综合考评打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 期内,除 14 名已离职
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实际 激 励 对 象 不 参 与 此次
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比例=标准系数 X 个人当 考核,其余 128 名激励
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对象考评结果皆为“优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 良”。满足解除限售条
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 件,按照解除限售比例
比例: 解除限售。
考评结果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 0.8 0
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
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
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对象及可解除
限售数量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
姓名 职务
量(股) 制性股票数量(股) 制性股票数量(股)
副总经理、
易欣 100,000 30,000 30,000
董事会秘书
凌建军 副总经理 150,000 45,000 45,000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
技术(业务)人员(共 3,145,000 943,500 943,500
合计 3,395,000 1,018,500 1,018,500
注: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 142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3,640,000 股,
现 1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上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扣除 14 名离
职对象获授的 245,000 股。
激励对象易欣、凌建军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
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成对 7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70,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注销事项。
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对 6 名离职激励对象
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7,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目前该事
项尚在办理过程中。
制性股票 18,000 股,公司将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予以回购注销。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员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一致。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同时,根据激励对象 2024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128 名激励对象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且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满足公司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人数为 128 人,解
除限售股数为 1,018,500 股,同意公司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管
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程序,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
件。
七、备查文件
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