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地”、“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新天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
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1 号)文件核准,公司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36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27.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00,720,000.00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5,565,839.05 元。上述募集资金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
第 2201583 号《验资报告》,公 司与存 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 银行、保荐 机构签
署 了 募 集资金 三 方监管 协议 ,对 募集 资金的 存放和使 用进行专 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市招股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
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合计 58,495.15 58,495.15
第十次会议,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智能化特色原料药配套产业链项目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 10,000 万元超募资金建设“智能化特色原料药配套产业链项目”。募
集资金使用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合计 68,495.15 68,495.15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6,900 万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产品品种、部分募投项目内部
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调整未对募投项目的预计投资总额进行调整,
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 延期后项目达到预
序号 项目名称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第六次会议,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
金专户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项目节余资金 3,970.25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七次会议,2025 年 9 月 2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6,9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并严格按照上述相关规定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并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许昌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行(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及保荐机构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专户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许昌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许昌长葛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葛支行
中信银行郑州金水路支
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葛支行
合计 144,835,027.51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银行结构性存款形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为
单位:万元
产品预期年
签约银行 产品类型 金额 起止日
化收益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保本浮动收益
司许昌分行 型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保本浮动收益 1%/1.6%/1.7
限公司许昌长葛支行 型 %
合计 6,500.00
(三)本次拟结项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年产 120 吨原料药建设项目”已达到预期
建设目标,可按实施计划结项。该项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A) 26,420.48
募集资金账户已累计投入金额(B) 13,581.83
募集资金账户已累计投入金额占计划投资金额比例(C=B/A) 51.41%
预估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等(D) 2,017.99
项目实施使用政府补贴资金支付金额(E) 2,288.98
考虑预估待支付的尾款、质保金以及使用政府补贴资金后项目投资总
金额(F=B+D+E)
项目投资总金额占计划投资金额的比例(G=F/A) 67.71%
注 1:项目存在预估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 2,017.99 万元,系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
等支付时间周期较长,按照合同付款节奏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所致,从而现阶段
形成一定节余。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及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
支付,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最终支付为准。
注 2: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的政府补贴资金来源详见公司公告《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编号:2024-002、2024-060),公司安排优先使用政府补贴资
金支付款项。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智能化特色原料药配套产业链项目”已
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可按实施计划结项。该项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A) 10,000.00
募集资金账户已累计投入金额(B) 3,675.90
募集资金账户已累计投入金额占计划投资金额比例(C=B/A) 36.76%
预估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等(D) 713.09
项目实施使用政府补贴资金支付金额(E) 668.76
考虑预估待支付的尾款、质保金等以及使用政府补贴资金后项目投资
总金额(F=B+D+E)
项目投资总金额占计划投资金额的比例(G=F/A) 50.58%
注 1:项目存在预估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等 713.09 万元,系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
金等支付时间周期较长,按照合同付款节奏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所致,从而现阶
段形成一定节余。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及质保金等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
约定支付,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最终支付为准。
注 2: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的政府补贴资金来源详见公司公告《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编号:2024-002、2024-060),公司安排优先使用政府补贴资
金支付款项。
三、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节余原因及使用计划
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
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优化项目建设方案,科
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有效节约了项
目整体成本,从而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工作,对设备类采购在保证功能的情况下进行多方比价,设备的实际采购价
格低于原预算,一定程度上为公司节约了较多的采购成本。
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
得了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
能化特色原料药配套产业链项目”,累计使用补助金额合计 2,957.74 万元。
四、拟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安排
鉴于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公司拟将“年产 120 吨原料药
建设项目”、“智能化特色原料药配套产业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剩余资
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上述项目后续尾款、保证金的支付,以及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等。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出后,公司将视情况办理销户手续,并将注销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
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年产 120 吨原料药建设项目”和“智能化特色原料药配套产业链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公司经营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情形。
六、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20 吨原料药建设项目”和使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的“智能化特色原料药配套产业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
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因
本次拟结项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均高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0%且超过 1,000 万
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基
于公司业务战略和经营情况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
产 120 吨原料药建设项目”和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的“智能
化特色原料药配套产业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
销募集资金专户。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批准,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
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刘 栋 刘天际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