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 董事会经费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8 20: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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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经费管理办法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完善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及其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职能,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促
进董事会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责,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董事会经费是指专项用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
委员会执行决策和发挥监控职能,开展相关活动和处理相关事项发生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董事会经费管理的归口部门,主要负责经
费的计划、报批和使用。
  第四条 董事会经费应本着合法合规、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
  第五条 董事会经费使用范围包括:
  (一)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所需经费;
  (二)董事、董事会秘书履行其与董事会职务相关的职责所需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差旅费、会议费等);
  (三)公司董事报酬;
  (四)以股东会、董事会或董事长名义组织、参加的与职务相关的各项活动
经费;
  (五)董事、董事会秘书的学习、培训、考察、购买书籍资料等费用;
  (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因履行法定职责而聘请专业机构或
顾问发生的费用;
  (七)与股东会、董事会有关的其它支出。
  第六条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拟订年度董事会经费使用预算计
划,经董事会秘书初核、财务负责人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纳入公司当年财务
预算方案,计入公司管理费用。
  第七条 董事会经费各项支出由董事会办公室申报,经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办理报销。董事长有授权的,按
照授权权限办理。
  第八条 董事会经费当年额度未使用部分,不续转下一年度使用。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对董事会经费进行会计核算,在管理费用科目内设立
“董事会经费”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条 本办法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一致的,以其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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