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5-070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晋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44人,代表股份483,375,835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6.7169%,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共1,040人,代表
股份133,261,1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931%,具体如下: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40,653,848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1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16,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61%。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1,042人,代表股份242,721,9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3.5012%。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投票的中小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
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
况如下:
本议案采取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483,038,9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303%;反对 327,7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2,924,3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72%;反对 327,7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0%;弃权 9,1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83,356,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0%;反对 10,7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3,241,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5%;反对 10,7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弃权 8,6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83,355,4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8%;反对 10,6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3,240,8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7%;反对 10,6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弃权 9,75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采取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436,768,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0.3579%;反对 46,598,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6,653,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0253%;反对 46,598,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676%;弃权 9,3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
表决结果:同意 435,936,7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0.1859%;反对 47,414,7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5,822,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015%;反对 47,414,7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803%;弃权 24,2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8,317,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2.7472%;反对 34,844,3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8,203,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922%;反对 34,844,3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474%;弃权 213,762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8,441,2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2.7728%;反对 34,721,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8,326,6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7849%;反对 34,721,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549%;弃权 213,462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5,747,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0.1467%;反对 32,789,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5,632,8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2594%;反对 32,789,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051%;弃权 14,839,294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4,415,0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135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5,872,9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0.1727%;反对 32,664,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5,758,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535%;反对 32,664,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120%;弃权 14,837,954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4,414,0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134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5,761,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0.1496%;反对 32,776,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5,646,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2699%;反对 32,776,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956%;弃权 14,837,954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4,414,0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134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
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