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 2025-103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8日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9:15-9:25,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8
日9:15-15:00。
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2016号云顶翠峰裙楼一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会。
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蔡勇峰先生主持。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225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8,472,8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82,352,359股的
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27,196,157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公司
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本数为482,352,359股)。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7人,代表股份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218人,代表股份数24,324,815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043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9人,代表股份数24,404,815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9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根据
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的审议及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林伟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88,406,948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38,9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0.0721%;弃权 48,2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