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11 证券简称:聚星科技 公告编号 2025-131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5,0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94)。
截至 2025 年 12 月 8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全部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 12 个
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
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